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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春节外地职工“平安返厦”活动的通知

各区总工会、自贸区工会,产业工(联)会,市职工服务中心:

为助力“爱心厦门”建设,提升外地职工获得感,营造良好用工环境,鼓励大家春节后返回工作岗位,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贡献,厦门市总工会决定于2020年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外地职工“平安返厦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20年1月10日至2月23日,共计45天。

二、活动内容、对象

活动期间,由原居住地或国内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,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申请一次返厦交通补助。

(一)非厦门户籍(以身份证或护照记载为准);

(二)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,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;

(三)2020年4月1日前已入会并办理开通厦门市总工会工会会员服务卡(以下简称“工会卡”);

(四)按要求完成会员信息登记;

(五)职工个人按规定缴纳会费,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向厦门工会缴交工会经费;

(六)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厦。

三、补助方式

根据返厦路程距离,按省内3档、省外5档标准,给予一次“定点定额”补助(补助标准见附件)。

四、实施步骤

2020年“平安返厦”活动,分三个步骤实施:

(一)前期准备(2020年3月1日前)

1.市、区(产业)工会、自贸区工会,应于2020年3月1日前完成的主要工作:

(1)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,细化工作流程。

(2)完成在线申报相关技术升级改造,具备上线条件。

(3)组织相关业务培训。

(4)各区总工会、自贸区工会编制预算,筹集经费。

(5)搞好宣传引导,提供咨询服务。

2.基层(企事业单位和街道、镇、社区、工业园区)工会,应于2020年3月1日前完成的主要工作:

(1)发展职工入会。

(2)接收流动会员组织关系。

(3)完成会员信息登记、审核,并上报上级工会,导入市总工会会员信息库。

(4)按规定做好会费缴交工作。

(5)掌握相关政策要求,搞好宣传引导,提供咨询服务。

3.职工个人,应于2020年4月1日前按申报条件做好相关准备:

(1)按要求进行会员信息登记。

已办理工会卡的在职职工,不需要登记,但要登录个人中心核实工作单位、工会卡号等个人信息是否准确,有误及时变更。

未办理工会卡的会员和新入会会员,在所属基层工会组织登记并办理工会卡。

(2)开通工会卡并使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。

(3)及时掌握政策规定,了解相关信息。

(二)个人申报(2020年2月11日至4月30日)

1.在线申报。市总工会自2020年2月11日0时起至4月30日24时止,开通网络和微信申报平台。符合条件的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。操作办法另行发布。

2.提交有关材料。在申报时需上传以下图片:

(1)身份证或护照;

(2)工会卡;

(3)经职工本人签名的交通票据(票据正面用黑色水笔签字并署提交日期);无纸质车票凭身份证或电子客票乘坐火车的,需在车站窗口或自助取票机上打印报销凭证。

(4)由原居住地以外的国内探亲地返厦的,还须提供探望对象身份及关系的证明材料(如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等)。

职工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严禁弄虚作假。

(三)审核与发放(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)

1.在线审核。管理系统将实时接收和汇总职工申报信息,按权限逐级在线审核。

2.分级负责。产业工(联)会所属单位职工的申报,由基层工会、产业工(联)会、市职工服务中心逐级审核,补助款由市职工服务中心发放;区总工会、自贸区工会所属单位职工的申报,由基层(或社区)工会、镇(街)工会、区职工服务中心逐级审核,补助款由区总工会、自贸区工会发放。

3.审核发放。按规定程序审核。审核通过的,补助款于6月30日前汇入申报人本人所持工会卡。

五、几点要求

(一)认真组织实施。各区总工会、自贸区工会、产业工(联)会要及时把握活动内容和相关要求,按照实施步骤,细化工作流程,明确时间节点,保持顺畅有序,确保补助款于6月30日前发放到位,切实把服务职工的实事办实、好事办好。

(二)加强信息管理。2020年“平安返厦”的申报和审核,将依托会员信息库实行在线办理,不接收纸质材料。会员信息不准确、组织关系不明确的申报,将无法通过审核。各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把好会员信息登记这个关键环节,对本单位、本辖区所属会员信息进行一次认真清理、核实,及时做好会员组织关系变更、接转工作,确保会员信息真实、准确。

(三)加强政策宣导。各级要通过报刊、厂(社、园)区宣传栏、网络新媒体等,及时发布相关信息,搞好宣传引导,使外地职工尽早熟知各项规定,尽快做好各项准备。活动期间,市总工会将通过“12351热线”统一提供咨询服务,各区、自贸区总工会、镇街工会也要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。

(四)加强业务指导。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,认真搞好咨询服务,检查督促工作进展。要以此为契机,认真抓好《工会法》和《工会章程》的学习贯彻,让工会会员熟知权利和义务。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继续采取多种举措,为职工返乡、返厦提供便利,真正把各项工作做实,并以此进一步推进建会入会、会员信息管理、会员卡办理等工作。

附件:2020年春节“平安返厦”交通补助标准

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

2020年1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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